枝江融媒(通讯员 许晓芳)五年,于时光长河不过一瞬,于一片土地却足以刻下深刻的年轮。在长江之滨、因水而兴的枝江,这五年,是绿水青山被深深守护的五年,是司法之力深深融入大地肌理的五年。
“十四五”期间,枝江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最严法治守护流域生态环境,为三峡水乡的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利剑护绿,筑牢最严司法屏障
五年深耕,惩防并举。枝江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从非法捕捞的暗流到非法采矿的喧嚣,从滥伐林木的斧声到非法狩猎的踪迹,雷霆惩治从未缺席。巡回法庭开在案发地,让一桩非法狩猎案的被告人当庭悔悟;公益诉讼精准厘清权责边界,让相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在依法裁判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实质修复。积极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创新责任承担方式,让司法判决从“纸上权益”变为“绿色生机”。29万余元生态修复资金、110万余尾鱼苗游归江河,这些数字,是司法为山水疗伤、助大地复苏的温暖注脚。
专业织网,构建高效审判体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守护绿水青山,需要专业精密的司法“织网”。枝江法院聚焦公益诉讼与环资审判,构建“一把手挂帅、专业化审判、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在原有内设机构基础上,按照“1+1+1+3”的配置原则,组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模式的环资审判团队,最大程度整合司法资源,实现环境资源案件的全流程、一体化高效办理。
专业之内,创新为魂。优化立案模式,确保案件精准分流;巡回审判重大案件,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涟漪效应;常态化咨询专业行政主管部门,让修复方案更加科学、更接地气。从刘某非法狩猎案登上《人民日报》,到积极探索“修复生态+社会治理”模式,用专业化与创新力共同编织出一张日益缜密的司法保护网。
协同协奏,凝聚多元共治合力
生态无界,司法有为。面对流动的江河、联通的湿地,枝江法院主动打破地域与部门壁垒,奏响多元共治的“协奏曲”。携手武汉海事法院共建湿地司法保护基地,在五大生态敏感区域设立法官工作室,将司法前哨扎根绿水青山第一线。强化与流域兄弟法院协作,签署多份跨区域司法协作协议,让司法护航的力量随一江碧水奔流涌动。
同时,与公安、检察、行政执法机关紧密衔接,实现线索移交、证据固定、判决执行的顺畅联动。发出多份司法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行政公益诉讼,督促依法行政。构建起“司法引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多元共治体系。
润物润心,播撒全民守法种子
司法之力,根植于人心。枝江法院将普法宣传化作春风细雨,浸润法治土壤。无论是法治课堂的集中宣讲,还是江畔黄昏的耐心解答;无论是媒体平台的法治之声,还是深入社区学校的点滴沟通,法治意识在潜移默化中生根发芽。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这不仅是一句宣传标语,更是通过一次次耐心讲解、一份份宣传手册、一堂堂法治课,逐渐形成的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共识。司法在严厉惩治之外,更以柔软的姿态,点亮了万千群众心中那盏守护家园的明灯,让守护绿水青山成为社会自觉。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五年画卷,是枝叶,亦是序章。站在新的起点,枝江法院将继续秉持这份青山之诺,以更科学的谋划、更紧密的协同、更专业的审判、更广泛的共鸣,将新发展理念深植于每一个司法实践,让“三峡水乡”的安澜故事,在法治的护航下,流淌不息,绵延不绝。
一审:胡文汇
二审:徐露
三审:龚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