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感市公安局公布4起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案例一
网民胡某编造“人贩子”谣言案。3月27日,违法行为人胡某(男,26岁)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擅自在某平台他人评论区发布“明显被人贩子搞走了,书包丢川马桥了。”等不实言论,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胡某已被汉川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网民魏某编造“养老金”谣言案。5月1日,违法行为人魏某(男,60岁)在某网络平台散布“养老金重新核算,每月多发80-150元”等中国互联网平台专门发文辟谣过的网络谣言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魏某已被安陆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网民沈某编造涉“抢劫”谣言案。5月9日,违法行为人沈某(男,34岁)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用某网络平台浏览视频内容时,编造并发表“深圳龙岗一女子遭抢劫”的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目前,沈某已被孝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网民杨某编造涉“灾情”谣言案。5月25日,违法行为人杨某(女,62岁)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用网络视频,刻意编造 “湖北洪水冲断了桥梁” 的虚假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杨某已被安陆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鄂小豚提示
1.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2. 提高信息辨别能力。对未经核实的信息,尤其是敏感内容,应通过官方渠道求证,切勿盲目转发。
3. 积极举报谣言。如发现可疑信息,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湖北网络举报平台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湖北网络辟谣综合孝感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