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融媒(通讯员 胡晓庆)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枝江市财政局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并结合枝江实际提出了明确的贯彻落实要求,规定全市分散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统一由采购人支付。
此次新规的出台,是针对长期以来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的评审专家报酬支付不规范问题进行的制度性改革。新规严格遵循“谁使用、谁付费”原则,明确了采购人在分散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中的主体责任。具体而言:支付时限方面,采购人须在评审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酬支付,确保评审专家能够及时获得合法劳务报酬;支付方式方面,要求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评审专家本人,确保资金流转轨迹清晰可查;同时,所有支付凭证必须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按规定保存期限存档备查。
枝江市各预算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将积极按照新规要求调整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升评审质量。枝江市将以此次新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一审:徐露
二审:何唯
三审:龚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