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宠物犬数量快速增长,犬只管理已成为关乎公共安全与邻里和谐的社会治理重要议题。自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为文明养犬划定了清晰的法治红线,也让这场关乎千万家庭的治理行动有了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法治亮剑,让违规养犬付出应有代价。过去,犬只伤人、扰民等纠纷常因违法成本低陷入治理困境。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生活的,最高可处一千元罚款;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人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拘留,彻底改变了轻罚局面。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超过千万人遭受犬只伤害,其中大部分与遛狗不拴绳直接相关。一条简单的牵引绳,不仅是法律规定,更是对他人安全的基本尊重。各地也纷纷制定新规,武汉市将多次违规养犬纳入失信名单,枣庄市明确“携犬出户必须束绳、清理粪便”的规定,让“养犬自由”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共治发力,让文明养犬成为社会共识。文明养犬不能仅靠法律硬约束,更需要构建多方联动、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以法治立规矩,各地应细化管理条例,明确牵绳、清便、禁入区域等规范,并配以合理罚则。在社区、公园等处设置提示标识与清洁设施,使法律规定化为日常指引。以服务促管理,建立公安、城管、社区、防疫等多部门联动机制,推行一站式犬只登记与免疫服务;鼓励宠物医院、行业协会开展公益培训,普及科学养犬知识。还可探索建立社区宠物档案,对文明家庭给予激励。以监督育自觉,广泛动员社区工作者、物业、志愿者担任文明劝导员,畅通公众监督渠道,依法公示典型案例,并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引导树立“养犬有责”的理念。
牵起的是绳子,拴住的是责任。法律的落地、治理的成效,最终都要回归到每个养犬人的日常行动中。养犬人出行需规范束绳,控制活动范围,主动避让老人、儿童及怕犬者。出门随身携带拾便工具,及时清理粪便,维护公共卫生。遵守场所禁入规定,不放任犬只追逐,夜间遛犬轻音,不扰邻里,以细节落实养犬责任。同时,养犬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主动完成登记免疫,参与培训学习,提升犬只行为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冲突与风险。
文明养犬,既是法治之约,亦是公德之镜。唯有每一位养犬人守住责任底线,每一方治理力量协同发力,才能让宠物犬成为家庭欢乐的陪伴,而非公共生活的困扰。
(枝江“丹阳江畔”网评团队 枝江市七星台镇 赵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