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时评】别让“中秋味”变成了“员工苦”

2025-10-15 16:28  

中秋佳节,本是阖家团圆、共享月饼的温馨时刻,可湖南星巴克兼职员工的遭遇,却让这份“中秋味”变了味。为完成门店中秋月饼销售任务,员工被逼自行垫付货款,原价358元/盒的月饼只能在二手平台以175元低价转卖,差价自担。这看似是企业的销售“小操作”,实则是员工权益与企业风险严重失衡的缩影,如此违规摊派乱象,亟需重拳治理。

透过这起事件,企业管理的短板与经营的短视暴露无遗。强制员工摊派月饼,本质上是企业试图快速回笼资金的“饮鸩止渴”之举,背后往往藏着现金流紧张或生存危机的隐忧。可管理层却选择将压力转嫁给员工,用行政命令替代科学激励,把员工当作单纯的销售工具而非企业核心资产。这种落后的管理思维,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经营难题,反而会像“温水煮青蛙”,一步步侵蚀企业根基,长远来看还会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让企业在畸形的经营道路上越走越偏。

更令人愤慨的是,这种行为严重践踏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的是岗位权责,而非替企业承担经营风险的义务。强制摊派商品,实则是企业将经营压力非法转移给员工,模糊了雇主与雇员的权责边界。定下硬性销售目标,本质上就是变相克扣工资,既加重了员工的经济负担,还可能因被迫向亲友推销产品,影响员工正常生活与人际关系,给其心理健康蒙上阴影。当员工连自身合法权益都难以保障,又何谈对企业的归属感与工作热情?

与此同时,违规摊派还在摧毁企业赖以生存的公平与信任文化。它制造了强制性的不公内部环境,向员工传递出“企业利益高于一切,员工福祉可以牺牲”的负面信号。长此以往,员工士气必然低落,对企业的忠诚度也会急剧下降。更严重的是,员工被迫透支个人信用为企业“背书”,向亲友推销可能并不受欢迎的月饼,不仅会让员工陷入尴尬境地,还会让企业外部声誉受损。优秀人才见状自然会“望而却步”,最终导致企业人才流失,核心竞争力大打折扣,陷入“留不住人、做不好事”的恶性循环。

治理月饼违规摊派乱象,绝非某一方的独角戏,需要政府、企业、员工三方协同发力,打出“组合拳”。

政府层面,监管必须既“强”又“细”。此前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已专题研究遏制“天价”月饼与违规摊派问题,明确推动月饼回归大众消费品属性与传统文化本源,这为治理工作定下了方向。接下来,地方相关部门更要扛起责任,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对存在强制摊派行为的企业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有力的监管让企业不敢再肆意侵犯员工权益。

对企业而言,回归社会责任、完善内控机制是当务之急。一方面,要基于市场需求与自身销售能力,制定合理的月饼销售目标,摒弃“盲目追求高销量、向下摊派甩压力”的错误思路;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员工保护机制,设立独立的投诉渠道,让员工面对不合理任务时有处申诉,防止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同时,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将月饼销售与员工考核适度脱钩,从制度层面杜绝“以销售压权益”的情况。唯有把员工权益放在心上,企业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作为员工,也需主动提高维权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遇到强制摊派时,可先与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沟通,明确拒绝不合理任务;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邮件、任务通知等证据。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企业无权通过摊派销售任务变相克扣工资,若沟通无果,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企业改正并补发工资差额;若企业拒不整改,还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申请劳动仲裁,让企业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中秋的月饼,象征着团圆与美好,不该成为压在员工身上的“负担”。治理月饼违规摊派乱象,既是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弘扬良好社会风尚的应有之义。期待各方携手,让“中秋味”回归本真,让员工不再为“月饼”发愁,让节日真正充满温馨与喜悦。

(作者 市农业农村局 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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