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农业农村局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2025-07-22 14:32  

杨进(身份证号:321284********3212):

本机关于2025年1月8日依法对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枝农(渔政)罚〔2024〕30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相关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法于2025年7月11日对你作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枝农(渔政)执催〔2025〕1-4号),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如要求陈述、申辩的,请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717-4201912

联系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民主大道59号

附:《枝江市农业农村局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枝农(渔政)执催〔2025〕1-4号)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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