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融媒(通讯员 刘蓉)一年好景看春耕,眼下正是春耕备耕时节,也是农资销售的高峰期,但近年来,从春耕开始,肥料“忽悠团”就不请自来。
徐某某系肥料销售人员,其多次从他人处购入伪劣化肥或价格便宜的磷肥包装成复合肥,并组建销售团队来到湖北省枝江市辖区内的偏远乡镇准备销售。
徐某某安排专人并租赁多辆面包车到田间地头宣传,采用包接包送包餐、赠送种子的方式诱导有购买肥料需求的农民群体参加其举办的培训推广会,安排专人冒充资深农业专家进行授课,课上虚构、夸大产品功效,以“高科技产品”“增产神器”等为噱头,骗取农民信任,以120元/袋的价格出售成本仅24元/袋的伪劣肥料。仅十余天时间,徐某某的“忽悠团”成功卖出10万余元的伪劣肥料。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徐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现场查获未销售伪劣肥料500余袋。
案发后,枝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侦查,听取了农业专家咨询意见,提出对涉案肥料进行成分鉴定,坚持以实质认定的标准,认定涉案化肥是否系伪劣肥料。同时,对销售金额的计算及销售活动取证、追赃挽损等方面提出了引导侦查的意见,促使徐某某在侦查阶段全额退缴赃款。
经鉴定,上述化肥有效磷(P2O5)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包装上标注的含量,为不合格产品。最终,徐某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查获的尚未销售的化肥被依法销毁。
春耕之际,检察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产品时,选择正规渠道、不轻信夸大宣传、仔细查验产品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一审:赵程程
二审:潘德铭
三审:龚春梅